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开元ky旧版棋牌 > 信息公开 > 其他 > 规章制度

庐江:出台《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开元ky旧版棋牌

时间:2021-06-21 08:19 来源:庐江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徐松 马勇 阅读: 【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县级监察体制改革,近日,庐江县监察委员会出台《庐江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规范特约监察员工作,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严把入口。主要从省市县人大代表中优选聘请,也可从省市县政协委员、县直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严格按照推荐、考察、研究、聘用等程序进行,任期与县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特约监察员的人员,不得聘请为特约监察员。

明确职责。细化工作职责,督促其当好“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宣传员”。县特约监察员对县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重要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县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宣传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等,致力发挥好内部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等作用。

强化保障。县监察委员会统筹协调特约监察员相关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为特约监察员依法开展监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便利以及相关经费保障。组织特约监察员参加有关会议或者活动,定期开展走访,通报工作、交流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相关部门落实特约监察员工作机制和计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报告其年度工作情况。对特约监察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