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紧抓牛鼻子 用好纪律和规矩的尺子-开元ky旧版棋牌
时间:2021-03-17 08:38 来源:庐江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庐纪宣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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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庐江县印发《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着力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与厚爱落到实处。
《细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视情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细则》指出,党组织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坚决或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管党治党出现宽松软苗头性等10种情形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有不认真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够及时到位等15种情形的,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理。
《细则》明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应当根据问题类型和情节轻重选择适用处理方式,对党组织采用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2种处理方式,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采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诫勉谈话)等9种处理方式。
《细则》强调,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理方式,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实行集体研究、分级组织实施、统一谈话流程、抓好问题整改等工作程序,确保运用第一种形态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纳入全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党委(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职、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将对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予以通报。发现问题限期纠正,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促进党员干部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