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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开元ky旧版棋牌

时间:2023-08-03 17:14 来源:庐江县纪检监察网 阅读: 【字体:  】

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 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园区)党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开展巡察工作,监督推动中央及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国家和省市监委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修改全县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镇纪检监察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内设纪检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为委本级决算,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与预算比较一致。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总计2589.6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589.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3.76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执纪监督审查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6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2.96万元,占1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6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3.02万元,占83.2%;项目支出429.93万元,占16.8%;经营支出0万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85.1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585.1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3.76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执纪监督审查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2.9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0%。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3.76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执纪监督审查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2.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33.75万元,占8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9万元,占9.3%;卫生健康(类)支出39.28万元,占1.5%;住房保障(类)支出152.02万元,占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35.98万元,支出决算为256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执纪监督审查费用增加;二是巡察工作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33.02万元,占83.2%;项目支出429.93万元,占16.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58.71万元,支出决算为168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31.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纪监督审查费用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86万元,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06万元,支出决算为5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04万元,支出决算为4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标准变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3.98万元,支出决算为9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99万元,支出决算为7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和缴费基数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死亡人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9.28万元,支出决算为3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3.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0.53万元,支出决算为3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提租补贴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3.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8万元,支出决算为3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较上年增加23.04万元,增长16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新一辆执法执勤车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1万元,占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22万元,占9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本部门因公务出国(境)的相关费用。经费使用根据县政府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转发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庐政办〔2014〕92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外县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庐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庐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庐财行〔201840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9批,22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3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较上年增加23.08万元,增长20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新一辆执法执勤车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较上年增加6.2万元,增长5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辆执法执勤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执纪监督、巡察整改等公务活动。截止20221231日,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88万元,较上年增加16.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新1辆执法执勤用车。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用车支出。2022年,购置车辆1台。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12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次为“优”。自评结果显示,2022年,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开展执纪监督、巡察整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部门整体支出效益良好。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623件,留置5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释放了执纪从严的强烈信号。二是推进一点通平台建设。紧盯小微权力运行全程,编制44项权力事项清单,逐项明确信息公示标准,既减轻基层负担,又提高公示信息质量和权威性及时受理办理群众反映问题满意度达91%。三是深化不想腐的自觉。对典型腐败问题,收集整理6个代表性案例,编发《廉政教育典型案例选编》警示教育片,组织观看85场,教育党员干部8000余人次。举办庐江县喜迎二十大、廉书扬清风廉洁文化书法展,展出101幅作品,为1100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供沉浸式廉政教育,以廉洁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继续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共组织开展宣讲17场次,教育党员干部1660余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四是持续推进信访工作。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修订完善信访举报十二项制度,用心用情受理日常群众举报,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02件,其中检举控告类250件。扎实做好中央纪委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信访件办理,今年以来,共收到中央纪委交办群众诉求类信访件2件,第一时间督促相关镇、部门认真办理,均已办结,反馈均满意。五是严肃审慎追责问责。严格落实镇案县审制度,共审核镇案135件。严格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共发出一次性告知书164份。精心开展暖心回访工作,开展回访109人。 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45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577人次,达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微杜渐的效果。六是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制定新一轮巡察工作规划和2022年巡察工作计划,全年共开展三轮巡察,全年共巡察15个县管单位和71个村(社区),并配合市委巡察组对4个副县级所辖50个村(社区)开展了联动巡察。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209个,移交问题线索10件,向相关部门提出巡察建议7条。确保无遗漏、全覆盖。七是持续强化党风政风工作。坚持节前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节后督促整改工作机制,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营商环境、窗口腐败、制止餐饮浪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等监管重点,组织开展了8明查暗访,严肃查处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聚餐问题,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20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了3起典型案例,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八是为专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必要经费,确保专项工作走深走实。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因疫情等原因影响,上半年各项工作未能完全按计划实施,造成上半年预算支出进度相对滞后;二是执纪监督项目经费存在一定缺口。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加强,预算涉及留置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人员、事项年初无法预测,造成实际办理案件数量远远超过年初计划数量,年初预算数不足以满足实际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变化,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保障办案经费正常运转。二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每一分钱都发挥应有效益,统筹其他资金进行调剂,弥补执纪监督经费缺口。三要进一步提升各项经费执行及时率,督促机关各部门及时履行经费报销手续,尽可能的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四要强化预算执行的意识,加强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对无法准确预测年初预算的项目动态监控,合理调整预算。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执纪监督12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2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度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44.11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120.99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8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212月31日,中共庐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4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大型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大型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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